第(2/3)页 如果可以的话,他们宁愿自己的士兵推着重200公斤的步兵炮或37毫米战防炮去打小鬼子的坦克和工事,而不是扛着这个有效射程仅150米简陋的玩意儿去和小鬼子的机枪拼刺刀。 他当然有他的道理,实在是这种单兵火箭筒射程近,威力也不足。钱伟项目小组的火箭筒在200米之外甚至打不穿铺着沙包的野战工事,还发生了脱靶。而抵近到100到150米,士兵所受的威胁更是急剧增加。 这其实也是美国军界没重视火箭筒的重要原因之一。 火箭筒的技术精华也是在于火箭弹。钱伟设计的火箭弹性能其实比美国的火箭之父“戈达德”博士要优异。它同样依靠火箭燃料产生推力,虽然燃料几乎和暴风火箭炮的18公斤级差不多,只是因为要方便士兵携带,将弹体重量减轻到3公斤。燃料需要一公斤以上,加上弹体的重量,战斗部的炸药不到一公斤。 但很显然,做为破坚单兵武器的火箭筒火箭弹和火箭炮这种靠集火形成炸弹风暴对地面人和物造成杀伤是不一样的。 火箭燃料显然不可能有传统炮弹的发射药那样厉害,能够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所以火箭弹的初速远不如传统炮弹那么大。炮弹的威力跟它的速度很有关系,出膛速度越快,威力越大。火箭弹初速这么低,穿透力自然也就低了。 而单兵火箭筒的特性,也导致威力的减弱。因为火箭弹的优势在于可以持续点火燃烧,提供持续的推动力,即使在飞出火箭炮发射架以后仍然可以持续燃烧很久。火箭弹出膛速度可能不太高,他却可以持续加速,这样直到击中目标时候,它的速度应该也很高了。 可惜,作为步兵火箭筒没法这样做。因为一旦火箭弹飞出钢管还持续燃烧,产生的后喷尾焰必然会烧伤火箭筒发射手。 如果是和火箭炮一样在固定平台上,因为附近没有人,烧就烧好了,根本没有影响。可单兵火箭筒根本不可能做到这点。步兵使用火箭弹的燃料,必须在火箭弹离开钢管前全部烧完。这也就意味着无法产生持续的推力,火箭弹的初速自然也就慢了,射程也不可能很远。 最后,由于这种火箭筒需要单兵携带,也就说口径不能很大,口径越大钢管就越粗,重量就越重。 其实,火箭筒本身没什么科技含量,就和火箭炮的炮架一样,其实不过就是一根无缝钢管,给即将发射出去的火箭弹提供瞄准和射击方向。 斯金奈做为一名对单兵火箭筒无比痴迷的“超级粉丝”,对“戈达德”博士原先设定的51口径的火箭筒完全是情有独钟,火箭筒项目组设计出的火箭筒也是51口径。 火箭的射速远远没有炮弹那么快,对付坦克的装甲无法依靠速度产生大的穿透力,而是只能依靠战斗部的威力。而按照51毫米口径,即使将火箭弹头装备了独立团军工所能生产出的高能黄色炸药,其破甲威力也只能达到10毫米左右。 显然,这款由美国人哪儿学来的单兵火箭筒给人的期望值很高,但实际效果一般,还最少需要一个两人小组一个带火箭筒,一个携带火箭弹,增加了不小的人力开支,远没有一门37毫米战防炮或者是一门双联装机关炮来得更实用,实在是有些鸡肋。 对此,斯金奈上尉也很无奈和失望,本以为来到中国,会在这位中国“军阀”的大力投资下他的单兵火箭筒项目技术会有一个飞跃式的发展,没想到依旧没有什么太大的突破,和被那帮老顽固将军们放弃的火箭筒威力差不多,就算是火箭弹的弹道比天才的“戈达德”博士的设计更加平直也更准,那也和一杆反坦克枪一样,威力还是不足。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