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但这种进步,陈青峰却并不想为他的成就而感到喝彩。 不过从这个案子,陈青峰看出了一点端倪,那就是凶手反复的练习自己的犯罪技巧,其实是为了烧毁一间带有人的房子。 第四起案件,着火的是一处已经废弃的建筑物的地下室。 那里曾经是一处精神病院。 但后来因为年头太过久远,失去了维修的价值,最后被曼彻斯特市政厅给废弃了,甚至一度成为了曼彻斯特有名的鬼屋。 据说,事发之前,那一处的土地已经拍卖给了曼彻斯特本地的一家地产公司。 所以啊,当时建筑物对外是不开放的,然而火还是着火起来,警方赶到现场发现火是从地下室烧起来的。 不过开发商倒是表示,纵火案的犯罪嫌疑人帮了他们一个大忙,毕竟如果让他们清运建筑物内残存的物品又要一大笔钱,现在因为纵火案烧掉了这些东西,开发商反而省了一大笔搬迁和处理垃圾的费用,所以等案子结束之后,那里只要被拆掉就可以了。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纵火案接二连三的发生闹得人心惶惶,却没有造成什么财产损失的原因。 但是陈青峰现在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因为所有案件犯罪嫌疑人都在进行尝试,到底他在尝试什么?为什么火要从地下室开始烧? ……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上了。 警察局里其他人陆续走了。 陪着陈青峰的曼彻斯特警察局的警员,此时也打着哈欠。 陈青峰这才注意到,看了一下时间,发觉已经过了下班的时间。 “抱歉,剩下的我们明天再看吧!” “好的先生!我现在负责把您送回酒店!” “离的不远吧,这几天我也知道方位了,我自己走回去就好,对了,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啤酒!” “好的先生,我荣幸之至!” 陈青峰跟陪着自己的警官也不太熟,毕竟两个人一整天也没说过几句话,他们一起从警察局出来,陈青峰问了一下,对方说称呼他为乔治就好。 于是陈青峰就和这位叫乔治的年轻警员,一路离开了警察局,然后到了酒吧这边。 第(2/3)页